2009年6月13日 星期六

道德推理(A2)第二次辯論(草稿)

辯論賽題目為:「原住民學生加分優惠待遇是否公平」


大家好,我是反方一辯 哲學系 向萬陵。今日辯論賽題目為:「原住民學生加分優惠待遇是否公平」。我方立場主張:不合理,但不是全盤否定此項政策,而是認為若能有條件的應用將會更加合理。理由如下幾點:
第一, 關於教育資源分配,若加分的學生所學的程度不到加分之後高分的程度,還因此到較好的學校,這對自己是一項壓力,就算有另外增加名額,還是會讓其他學生甚至老師增加對原住民的歧視,說一些歧視性的言語。加分是為了受教育的機會均等,不是為了混進一所較好的學校拿一張文憑。況且,加分之後也可能因為程度的不足因而導致休學或退學的結果,這對提升原住民生活水平和改善不利之處境沒有多大的幫助。例如:醫學院的學生一定要有卓越的條件,卻因為此優惠待遇,而這政策的產生其中的原因是滿足歷史補償的需求,進而錄取一位英文考不到三分的學生。學生此政策可說是侷限在解決原住民的升學與外來就業需求。但是,目前高等教育機構內受教的原住民學生比例與整體的人口比例有莫大的懸殊。所以說,加分優惠待遇的目標不是以提升原住民族高等教育的就學率或專業職位佔有率到一般社會水準,是應該以培養足夠的原住民族人才為目標才對。所以說,此加分優待也可以限定為原住民族選擇與原住民相關之學習目標或研究及未來貢獻於族人才能適用。再有一項可能,好不容易政府培育出了一個原住民博士的人才,但是,受惠的個別原住民真的會將其所學的應用於民族發展所需要彌補其歷史缺憾的目的嗎?政府培育出原住民特定的人才,像是醫生,但是許多受惠只將其視為個人利益,不願回部落為族民服務,這項政策的實施也將淪為滿足個人利益的工具,受惠者真的會願意將所學貢獻於族民並且發展嗎?這極也可能將之作為提升自我社會經濟地位罷了。
第二, 政府給了「齊頭式」的加分優待,這也就是說讓有能力、生活水準也較好甚至比一般人更好的原住民同樣的也獲得該項優待。但是我方認為,政府應該要先從改善其原住民環境來著手(像是就業等問題),以及向其原住民學子們的父母親輸入其給孩子們教育的重要觀念(這是很重要的)。因為,有些原住民孩童的父母認為讀書是沒有用的,幫助家計才首要工作,例如某一新聞:國中基測阿美族彭雅惠考297高分!媽媽卻要她賣檳榔。這位學生原本大概只有考 220 分左右,但是他因為自己的原住民身份加上有通過原住民語言檢定,因而獲得了加分到了 297 的高分。事實上,這篇新聞所下的標題,明顯的立場便是認為家長應該要讓他繼續升學,不應該要他中途放棄,而去賣檳榔。看到了這新聞,更可以讓我方確定,要加分,必然要先從原住民族的生活環境以及教育觀念來著手進行,而不是,只由加分的方式著手進行改善。
第三, 現行的加分優待是採取血緣制的,只要父母其中一方有政府核發的原住民血統證明,就可以適用此項優惠條款。那一位從小就在平地都市中成長,且與一般小孩無異,經濟狀況更不是問題,又有可能只有四分之一的原住民血統,像是這類的孩子,也適用於該項優惠待遇嗎?我方認為根本就不適合。台灣原住民人口約36萬5千,占總人口數1.7%,目前主要區分為十族,散居全省各山地與平地。近年人口大量移至都市,自民國83年底統計都市原住民設籍人口已有10萬5千人(更何況是現在),占原住民總人口數28.8%。這項調查更加顯示,都市化的原住民已經佔了大多數。這就更加顯示,我們要重視的不是單就在學制上給予加分、減免學費等方法來處理,而是要真正落實到維護族群的特性。加分也有可能會導致孩童對自己族群的不認同,扭曲心態,也有資料指出說,約有三成的特種學生適用加分優待入學之後,並不承認自己是原住民底事實。
第四, 假若用歷史補償,也就等於讓現在世代的非原住民的人為歷史之錯誤負責,但他們並非歷史上不正義制度的肇始者,他們也算是道德上的無辜者,由其承受歷史責任並不恰當。(考慮要不要)

最後,我方認為要施行加分優待必須再將原住民族能適用的範圍詳加細分,並且是要再完整施行給予其父母教育的重要觀念與改善其居住及讀書環境之後。

二辯:基於文化因素,原住民在主流文化的社會裡處於劣勢困境,原住民文化與社會制度遭到忽略及同化。與其爭論原住民考生是否該優待加分,不如檢視為何原住民學生的教育資源比不上一般學生?是否為資源分配不均?
原住民族教育法第二條:「原住民為原住民族教育之主體,政府應本於多元、平等、尊重之精神,推展原住民民族教育。原住民民族教育應以維護民族尊嚴、延續民族命脈、增進民族福祉、促進族群共榮為目的。」且第三條亦規定「各級政府應採積極扶助之措施,確保原住民接受各級各類教育之機會均等,並建立符合原住民需求之教育體系」。
原先,政府的立意乃是為了原住民族文化與教育權延續與發展,在現代主流文化的社會上,因為文化背景的差異,這個辦法是政府的補償,但是也可能產生「原住民的資質較差」的刻板印象,原住民輸給漢人的不是所謂的基因,而是後天的文化和教養環境,包括原住民傳統的文化、父母的教育價值觀和教養方式與態度等。
此辦法並沒有使原住民的教育機會均等,況且,眾人能說這個辦法絕對可以提昇原住民的社會經濟地位,或說,幫助他們在現代社會裡不再是弱勢嗎?
當原住民考生被貼上標籤,遭矮化、醜化、污名化,為了提升社會地位使用這個辦法的代價,竟是換來多數人的歧視?
仍然有人缺乏對於少數文化的肯認,貶抑弱勢族群的文化,抱持種族優越感來打擊原住民的社會地位,即使沒有付諸行動的歧視,不也產生心理上的偏見嗎?
根據譚光鼎(民87)指出,由於社經地位較低、家庭文化貧乏、教養方式不佳等因素的影響,目前國內研究結果均顯示原住民學生在學期間的學業成績不佳,也許,學業成績低落的原因,部份是由於其傳統的文化理念與現代教育的本質與教材內涵未能配合所致。
在課程教學缺乏文化適切性的影響下,因此產生普遍的教育低成就,在社會強調多元競爭的模式下,原住民向上流動的機會微乎其微。然而教育應當促進其族群文化的生存、發展和創新,並且融入當代的社會文化中,但在原住民的世界裡,學校教育脫離族群文化,無法與傳統文化合構成一個有機的生命共同體。

原住民只是相對的少數,不一定得為了順應主流文化而放棄自身傳統文化,但是當偏見與歧視產生,仍有人因此失去自信,甚至為了不再受到如此待遇,他們拋棄對自身文化與身分的認同,寧可不接受這個辦法給予的教育優惠。

在教育優惠的施行下,不接受的人,學業失敗、淪落社會底層,接受的人內心自卑,教育成功的人越是不認同自身民族文化,更加深社會刻板印象,又成為族群爭議的焦點,為了解決這些問題,可能又增加、施行更多的教育優惠來補救,如此反覆地循環,表示教育優惠只是一種治標不治本,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作法。

結辯:
大家好,我是反方結辯,管理系二年級蔡小喬,根據以上種種論述做個總結。
我方再次強調我們並非全盤否定原住民加分優待條例,而是想要加分優待的條件能有所限制和規範,並非全部有原住民血統的人都有此項待遇。我方認為要先改善原住民生活環境、社會觀念和家庭教育品質等,加分只能治標不能治本,而且如果全部的原住民都可以加分,那其他生活困苦的人是否也有可以加分的可能性,以增強弱勢族群的競爭力,況且部分原住民家庭狀況、經濟環境甚至比一般人還要好上許多,像這樣的狀況還加分,不就浪費了資源去輔助其他更多需要幫助的原住民了?另外,使用加分優待也是對原住民的一種歧視,許多原住民考上學校都被質疑是否是加分進去的,而且加分進去也並不代表跟得上其他同學,如果因此而被淘汰,那豈不是更傷嗎?我方認為要增強原住民文化意識,讓原住民傳統保留下來,而不是因為加分而被迫一定要學習漢人的制度,最終失去原住民傳統文化。部分原住民只擁有四分之一的血統,然而其生活都是漢化的,這樣加分是否有理呢?加分部份理由是為了要滿足歷史補償,那麼擁有四分之三漢人血統的原住民真的可以稱作原住民嗎?那對他歷史補償是否有點太過頭了,他有受過歷史迫害嗎?因此我方認為,應該要有加分優待條例的限制條件,而不是所有有原住民血統的人都可以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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